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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2日开始到底怎么记分?你们关心的真相来了

    信息发布者:bameicuntao
    2017-05-22 12:49:50   转载

    5月22日开始到底怎么记分?你们关心的真相来了


    致各位老司机:


    司机朋友们,从今天开始开车可就不能乱来咯!因为5月22日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且符合记分规定的,将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39号令)对驾驶人执行记分管理


    初次申请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的驾驶人,有12个月的实习期。实习期内记满12分,驾照将面临注销。如果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违法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及以上,要进行为期7日的满分教育。广大驾驶员朋友们,驾驶证不好考,且行且珍惜啊!


    “我已经在你们平台缴费了,22日之前没有缴费成功之后要扣分么?”

    不会请注意,这里所说的5月22日以后交通违法全面记分指的是22日以后所产生的交通违法行为,如果在此之前产生的交通违法符合条件的是不会扣分的,所以大家不要担心!有问题可在微信对话框给我们留言,或者拨打4008338787


    据悉,昆明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230万辆,机动车驾驶人数达278万余人。随着机动车保有量和驾驶人员的急剧增长,城市交通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交通拥堵问题也不断突显。在有限的道路资源下,交通参与者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仅存在安全隐患,还将直接影响道路通行效率。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昆明交警倡导文明交通行为,效遏制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交通拥堵和安全隐患。


    那么,交通违法行为到底怎么扣分呢?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五)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六)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七)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八)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九)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

    (十一)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十二)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十三)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四)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

    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五)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九)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四、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一)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三)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六)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

    (七)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的;

    (八)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

    (九)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

    (十)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一)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

    五、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一)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

    (三)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四)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各位司机们请好好遵守交规

    今后开车可不能乱来了

    不然12分可不够你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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